孔目湖文学社评优暂行办法
为了更好的鼓励全社会员、干部努力工作,提高效率,形成一种良好的监督机制,我社常务委员会出台了积分考评制度,并以此积分作为评优的主要依据。使社内形成一种良好的竞争状态,人人为争优而更加认真负责地工作。我社将每年一度评选出社内“优秀会员”十名,“优秀干部”三名。为使评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体现出权威性,特作出以下说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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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工作将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2、根据社内积分处于前15名这进行评选,有常务组提供参评者每人的详细积分情况。
3、参评者名单报由孔目湖文学社常务委员会(副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审核讨论,对给社内造成重大损失者不予提名,在学校受到处分者及犯有重大原则错误者不予通过。
4、评优名单经常务委员会通过后,报由社长签字公正。
5、评优最终结果交由社团工作委员会复核,通过者由校团委(直属机关团总支)颁发荣誉证书给个人。
6、评选结果将本着“宁却毋滥”的原则。
7、评选结果将向全社会员公布,并听取会员意见,并向全校公示。
8、被评为优秀会员及优秀干部这需要填写个人材料,有社长签字并存档。
此暂行颁发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全社会员及干部应认真配合执行。望人人奋起为我社的发展而不懈努力!
孔目湖文学社
社长 程风
200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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