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导师一拖四不了解的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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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希望大家共同监督,如了解加入“一拖四”导师制的学生从未具体参与导师的课题或研究,并未做任何事,我们将查实,如是事实,将从“一拖四”导师制的学生队伍中除名,并追回以前发的补助。
信息反馈电话 :7046631 15870001696(徐老师)
华东交通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导师制管理办法(暂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全校师生积极投身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激励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开创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新局面,推动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特制定此办法。
二、导师、学生名单产生办法
第二条 导师名单产生办法
(一)教师自愿报名、由学院审核交校内专家评选确定。
(二)教师报名前阅读本管理办法,并同意本办法所规定的所有内容。
(三)学校定期根据实际情况对导师库进行变更。
第三条 学生名单产生办法
(一)学生自愿报名,经辅导员推荐和学院审核,交导师审核评定。导师根据自己课题组实际情况可对所带学生进行变更。
(二)学生报名前阅读本管理办法,并同意本办法所规定的所有内容。
三、导师、学生职责
第四条 导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确定所带学生名单,每位教师最多只能带4名学生。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可对所带学生进行变更,但所带学生总数不能超过4名。
(二)指导和协助学生正常开展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并为其指导解决实际技术问题。
(三)指导学生制订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计划和工作日程表。
(四)为活动项目小组开展正常的科研活动联系协调场地等必要的客观条件。
(五)协助学生申报项目,指导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竞赛等课外科技活动。
(六)预算、管理和结算项目经费。
第五条 学生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自觉遵守所在课题组、实验室等的有关规定。
(二)服从导师的安排,发展个性特长,积极与本组成员分工合作,互通信息,完成导师分配的课题任务。
(三)处理好学科学习与研究性学习之间的关系,不能厚此薄彼,努力做到相互渗透, 相互促进。
(四)认真做好个人总结,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和其他同学在研究性学习中的表现和研究成果。
(五)积极报名申请立项参与校内外各种竞赛等课外科技活动。
四、学校政策
第六条 为鼓励全校师生积极投身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校对加入导师制学生库的学生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勤工俭学补助。每年按10个月发放。学生退出导师制学生库,学校将停止给予勤工俭学补助。
第七条 课题组属于自发自愿组织,为保证课题组日常运转,学生须向所在课题组缴纳50元/月,每年按10个月计。该费用用于课题组日常必要开支。
五、考核与管理
第八条 学生向所在课题组支付的费用由课题组负责人管理,并对开支进行详细记录,并保存使用票据。所有开支由导师审核。学校将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条 学校将不定期对学生进行调查,了解导师指导学生参与课外科技活动实际情况。
第十条 学校通过导师的论文发表情况、科研立项情况、学生参与校内外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情况及获奖情况等对导师和学生进行考核。
六、附则
第十一条 有关导师库的相关规定、通知和其他事宜见网站
http://tiaozhan.ecjtu.net , 不做另行通知 。
第十二条 本办法(暂行)修订和解释权归共青团华东交通大学委员会。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共青团华东交通大学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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