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位这么一件事,让我不解!
上学期本人报选双学位,后因各种原因欲退选,因此,于上学期开学初跟教务处的老师了解后拿到了
退选表格。填好表格后交给辅导员签字。一日后,表格被退回,辅导员答曰:书记不签字。正当我想去找
副书记谈这事的时候,辅导员说:这好办,只要你不去上课,不交钱,那老师就会把你除名。本人大喜,
此事遂告一段落。
前段时间本人接到一位自称是老师的人的电话,叫我去退选双学位。本人大惊,遂于一日去教务处咨询。
结果是,本人确未退选双学位,需交纳第一学期学费720元。我惊问为何,老师答曰:你没有书面材料退
选,我们要按规章制度办事!我觉得这个老师讲得也很有道理,所以也就没什么异议,我决定我这回要按
规章制度办事,所以,经过两个星期的处理,今天我已经把钱给交掉了。本来我不准备交钱的,但是他们告诉我,不交钱就退不掉双学位,退不掉就要继续算学费,如果一直欠着学校的钱,我就拿不到毕业证……
720元对于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也包含着父母不少的辛劳啊!
回来后我总结出几点,与君共勉:
1、报双学位时需慎重。
2、作为学生,严格按照规章办事,不然受伤的总会是你。
3、特别是涉及到钱的方面,不管在哪里都不要马虎,按规章制度办事。
4、还有一点,我一直就纳闷了:为什么上学期一直没有老师打电话问我为什么不去上课,而是等到这个学期?难道这就是对学生负责的做法?这个双学位的含金量到底如何。
5,这件事上是不是应该算学校、老师、学生三方都有过失?
[ 本帖最后由 安顿 于 2008-4-9 10:1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