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这事?
风闻07届毕业生从学校领取已经签过的就业协议时,还需要交至少200多元的什么费用.我不相信,因为当初盖过章后把协议上交学校时,我还为学校能主动为我们保管协议感动了好长一阵子.我认为再收费可能会影响学校借助为我们就业提供种种便利而形成的良好的形象.原来替我们保管协议就是为了达到收费的目的吗?早知道这样,当初自己保管不可以吗?非要劳学校大驾吗?我真不信这事,因为我听说很多学校在学校毕业离校时还报销一次路费,我们学校在一心一意为学生服务应该不会落后于兄弟院校吧?请问可以给出合理结解释吗?不胜感激之至!